本招标项目 第八师147团淡水龙虾大棚养殖工程 已由 第八师发展和委员会 以 师发改农经【2015】4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七团 ,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有 房屋建筑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动态资质核查登记。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至2015 年 12 月 5 日 19 时(时间,下同),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报名。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5 年 / 月 / 日至2015年 / 月 /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 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00 时(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在 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正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石河子信息网 上发布。midd-993 本文由 恒宇国际(www.neivn.cn)整理发布 |